1.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東森房屋掛牌成立:讓1+1>2
  2.上海有巢氏房屋報業合併:抱團取暖正當時
  3.打擊網絡大謠:網絡成媒體債務整合管理主戰場
  4.陳永洲案:媒體高調背書化療副作用的背後
  5.《爸爸去哪兒》火爆熒屏網站優化:沒有最好,只有更好!
  6. 4G牌照發放:從省道開上了高速
  7. 360訴騰訊壟斷案開審: 國內首例互聯網反壟斷案
  8.國產電影“大逆轉”:終於可以揚眉吐氣了
  9.微信支付:再燃移動電商大戰烽火
  10.農夫山泉與京華時報之爭:一場沒有贏家的戰鬥
  《傳媒》雜誌原執行社長、中國鋁業報副總編輯 周志懿
  1.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掛牌成立:讓1+1>2
  儘管新聞出版總署與國家廣電總局的合併早有定論,但3月22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正式掛牌依然不失為2013年中國傳媒行業的頭件大事。
  在任何一個國家,傳媒管理的體制與主管機構的設置很大程度上決定著行業的發展與繁榮。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在原有機構設置基礎上,新聞出版和廣播電影電視都有了很大的發展。但隨著傳媒科技的日益進步,媒體融合成必然趨勢,市場規律已經促使傳媒單位先行一步。在國外,傳媒集團除書刊以外往往包括通訊社、報紙、期刊、網站、電影製片廠、電臺、電視臺、衛星傳媒、院線平臺等,報社可以有自己的廣播部,電臺可以有自己的報社編輯部。然而遺憾的是,那些極少數中國傳媒融合的先行者們卻大多一度遭遇了部門管理條塊分割、各自為政的尷尬。按照媒體類別進行管理,各自審批的管理體制使廣電行業、報業出版業畫地為牢,老死不相往來,報業出版傳媒集團只有報刊紙媒沒有視聽媒體,廣電集團沒有平媒的支持與配合,產業融合困難重重。顯然,傳統條塊分割的管理體制已經並不符合中央政府制定《文化發展綱要》和鼓勵跨部門、跨所有制、跨行業、跨媒體併購,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等方面的遠景規劃。從這個意義上說,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的掛牌是應運而生,順勢而為的壯舉。
  有專家認為,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的成立,有助於解決妨礙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發展的問題,有利於國家文化產業戰略的制定和實施,有利於傳媒產業融合發展,有利於傳媒集團做大做強,有利於公共文化服務,有利於規範文化市場,有利於實現文化“走出去”。從這些意義上說,兩個部門的合併毫無疑義會起到1+1>2的效果。
  繼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成立之後, 5月10日,湖北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正式成立,成為新一輪機構改革後成立的第一個省級新聞出版廣電局。此後各省級廣電部門與新聞出版部門的合併也開始大規模鋪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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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史沿革
  (一)新聞出版總署
  1949年2月中共中央宣傳部出版委員會成立。
  1949年11月組建中央人民政府出版總署,中共中央宣傳部出版委員會是其前身。
  1954年國務院成立,調整原政務院組織機構,撤銷出版總署。
  1985年在文化部設立國家版權局,將文化部原出版局改稱國家出版局。國家出版局與國家版權局為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國家出版局局長兼任國家版權局局長。
  1987年撤銷國家出版局,設立直屬國務院的新聞出版署,保留國家版權局,繼續保持一個機構、兩塊牌子的形式。
  2001年新聞出版署更名為新聞出版總署,升格為正部級機構。
  2001年國家版權局和新聞出版總署成為正部級單位,仍為“一個機構兩塊牌子”。[6]
  (二)廣電總局
  1949年中國廣播事業管理處、廣播事業局
  1952年中央廣播事業局
  1982年廣播電視部
  1986年廣播電視部與文化部電影局合併為廣播電影電視部
  1998年廣播電影電視部改為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7]
  (三)機構合併
  2013年國家新聞出版總署與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合併,組建“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不日更名為“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主要職責是,統籌規劃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產業發展,監督管理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機構和業務以及出版物、廣播影視節目的內容和質量,負責著作權管理等。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加掛國家版權局牌子。
  2.上海報業合併:抱團取暖正當時
  這依然是一個依靠政府行政力量強力推動的案例。
  10月28日,上海同城兩大報業集團文匯新民聯合報業集團和解放日報報業集團正式合併為上海報業集團,其速度之快,效率之高,使之迅速成為傳媒行業的熱點事件。
  有專家擔憂,上海報業的合併是行政主導的結果,不符合報業市場化的發展規律。但真正瞭解中國傳媒行業發展史的人會發現,縱觀中國傳媒業的分分合合,行政力量始終是主導事件發展的決定性力量。實際上,中國改革開放以來一系列的傳媒改革,從廣州日報率先成立報業集團,再到浙報集團的整體上市,其背後都有“行政主導”的結構性因素存在。但不可否認的是,既便在行政力量強勢主導之下,不同的傳媒集團仍可以按照市場規律進行更大幅度的改革,中國傳媒業的“深層改革從來都是以‘權力中的權利’為特征進行的,即先由行政‘權力’力量強勢主導或推動,再在優勢建立過程中參與市場競爭、爭取‘權利’”。可見,在中國特定的傳媒管理體制下,媒體發展的關鍵並不取決於是行政主導還是市場主導,而在於,媒體的操盤手是否能借力打力,使合併後的傳媒生產要素能從單一的物理捆綁升級為真正的化學反應,使之產生更大的生產力。如若不能,既便是市場化主導的合併,一樣可能成為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雞肋。
  從目前的趨勢看,上海報業的合併顯然不會成為這樣的“雞肋”。眾所周知,2012年開始,中國報業經營形勢日趨嚴峻,這使得原來具有先進意義的同城競爭策略發生變化,曾經繁榮的報業明顯“產能過剩”。隨著互聯網的衝擊,同城紙質媒體“單維度競爭”顯得黯然失色,而報業在數量上的減少,是一種全球性趨勢。上海兩大報業集團合併,正是應對新媒體的挑戰,抱團取暖的最佳時機,也必然會削減部分同質化的報紙,這是上海傳媒業把握大勢、應勢而為的必然選擇。最新的消息顯示,自2014年1月1日起,《新聞晚報》將停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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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新集團
  文匯新民聯合報業集團是中國最大的報業集團之一,成立於1998年7月25日,由文彙報和新民晚報聯合組建而成。集團現擁有17家報刊,包括《文彙報》、《新民晚報》、《SHANGHAI DAILY》(英文《上海日報》)、《東方早報》、《上海東方體育日報》5份日報;《文學報》、《文匯讀書周報》、《上海星期三》、《新民晚報社區版》、《行報》、《外灘畫報》6份周報;《新民周刊》、《新聞記者》、《今日上海》、《上海灘》、《新讀寫》、《私家地理》等6份刊物,另有文匯出版社、文新傳媒網站以及彩信手機報等,形成了日報與周報,早報與晚報,中文報與英文報,半月刊與月刊,紙質媒體與新媒體相結合的結構合理、品種較為齊全的媒體產業群。
  解放日報報業集團
  解放日報報業集團成立於2000年10月9日,是以中共上海市委機關報《解放日報》為龍頭組建的一個具有相當影響力和綜合實力的媒體集團。擁有9報3刊和一個網絡版。其中包括:大型綜合性日報《解放日報》;新型綜合性都市日報《新聞晨報》和《新聞晚報》;全國最早的文摘類報紙《報刊文摘》;融新聞性和服務性為一體的周報《申江服務導報》;面向中學生的外文報紙《上海學生英文報》。此外,還有《人才市場報》、《上海計算機報》(後改名為《網絡時代報》)和《房地產時報》。3家刊物和一個網絡版是:市委黨刊《支部生活》;大眾文學刊物《上海小說》和麵向新世紀的綜合性刊物《新上海人》(原《行政與人事》)以及《解放日報電子網絡版》。
  3.打擊網絡大謠:網絡成媒體管理主戰場
  “當真理還在穿鞋,謠言已經跑遍了半個世界。”一度有人用這句話來描述曾經的網絡世界。然而自2013年8月起,一場聲勢浩大的打擊網絡傳謠造謠行動覆蓋全國,從幕後走到前臺,從線上走到線下,從虛擬世界延伸到現實社會。“秦火火”(網名)、“立二拆四”(網名)、薛蠻子、周祿寶……一個個曾在網絡世界里恣意妄為的“網絡大鱷”,在這次行動中被扒光了外衣,公開了網絡背後不為人知的醜行,令社會大跌眼鏡。
  其實,一幫所謂的網絡推手為吸引眼球肆意炒作早已成為公害,而且已經借互聯網的觸角延伸到現實社會的各個角落。網絡炒作炮製了一批所謂的網絡名人,這幫人因炒作而走紅,進而對炒作更加肆無忌憚。一些所謂的網絡名人長期在網上炮製虛假新聞、故意歪曲事實,製造事端,混淆是非、顛倒黑白,並以刪除帖文替人消災、聯繫查詢IP地址等方式非法攫取利益,在互聯網世界大行其道,早已成為公開的事實。
  相關數據顯示,新浪和騰訊微博中,10萬以上粉絲的大V超過1.9萬個,百萬以上粉絲的大V超過3300個,千萬以上粉絲的大V超過200個。網絡名人這個群體,在引導網絡輿論、處置網絡事件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打蛇打七寸。有關部門對網絡大謠的嚴厲打擊可謂擊中要害,深得民心。但也有人表達了不同的看法,有專家認為,“殺一儆百”固然必要,但網絡大謠並不等同於網絡大V,對網絡大V一棒子全盤否定的作法頗為不妥。有關部門在打擊造謠傳謠的過程中同樣要註意保持互聯網世界的活性,保護網民正當的言論自由。
  2013打擊網絡造謠傳謠的行動引起了社會的熱議,也昭示網絡成為政府成為媒體管理的主戰場。有專家指出,對網絡世界的有效管理從長遠來看還是要從完善法治入手,寄希望靠一場運動進行打擊依然可能死灰復燃,唯有健全互聯網世界的法律法規,不讓網絡成為法外之地,才是根治互聯網造謠傳謠頑疾的根本之道。有理由相信,2013打擊網絡大謠,只是中國互聯網規範管理的一個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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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政府公佈的網絡大謠的代表性人物
  秦火火、楊秀宇
  北京爾瑪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的員工:秦志暉(網名“秦火火”,男,30歲,湖南省衡南縣香花村人,高中畢業,曾是爾瑪公司員工)、楊秀宇(網名“立二拆四”,男,40歲,吉林省白山市七道江鎮人,系爾瑪公司創辦人)。
  為提高網絡知名度和影響力,非法牟取更多利益,秦、楊等人先後策劃、製造了一系列網絡熱點事件,吸引粉絲,使自己迅速成為網絡名人。如“7.23”動車事故發生後,故意編造、散佈中國政府花2億元天價賠償外籍旅客的謠言,2個小時就被轉發1.2萬次,挑動民眾對政府的不滿情緒;編造雷鋒生活奢侈情節,誣稱這一道德楷模的形象完全是由國家製造的;利用“郭美美炫富事件”蓄意炒作,編造了一些地方公務員被要求必須向紅十字會捐款的謠言,惡意攻擊中國的慈善救援制度;並將著名軍事專家、資深媒體記者、社會名人和一些普通群眾作為攻擊對象,無中生有編造故事,惡意造謠抹黑中傷。
  周祿寶
  與楊秀宇和秦火火不同,微博上擁有110萬粉絲的周祿寶則熱衷在網上搜集負面信息,在精心選定目標對象後,以在個人微博、博客等發佈或揚言利用自己的媒體資源發佈負面帖文、揭露對方隱私為由,實施敲詐勒索。
  傅學勝
  傅學勝,男,1966年生,江蘇省東海縣人,大學文化,上海雷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董事長兼法人代表。傅學勝與黃某因經濟糾紛素有積怨,一直耿耿於懷,伺機進行報複。在網上搜索並迅速“鎖定”黃某公司所在地某副區長、公安分局長為攻擊目標,像導演大片一樣,編造了所謂《“情婦”舉報副區長、公安分局長》帖文發佈到網上,稱其“貪污受賄20多億、擁有60多處房產、包養10多名情婦,並殺害企業家黃某”。該謠言迅速被境內外網站、微博大量轉載、評論,網民點擊量逾千萬次,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2012年12月底,傅學勝因參與中石化某項目招標失利心懷不滿,為泄憤報複,把矛頭對準了中石化。他花數天時間炮製併在網上發佈《俄羅斯艷女門續集:中石化再曝非洲牛郎門》的造謠誹謗網帖,稱“中標的公司利用‘非洲牛郎’對中石化負責招標工作的一名女處長實施性賄賂,才得以中標並獲利40萬美金”。為達到“轟動效應”,傅還專門花數千元雇佣了網絡水軍進行轉載頂貼、惡意炒作。
  薛蠻子
  擁有1200萬微博粉絲量的網絡大V,微博認證信息是“天使投資人、微博打拐發起人之一”。前不久還向社會言說“遏制醜陋現象就是微公益的正能量”。話音未落就因涉嫌嫖娼、聚眾淫亂被警方抓獲。公眾眼中的“網絡名人”成為賣淫女口中的“老頑童”、“郎哥”,讓一大批粉絲大跌眼鏡。
  文明上網協議
  文明上網七條底線
  根據我國網絡發展的現狀,國信辦魯煒主任提出了網絡空間的“七條底線”,我們每位網民在自由表達自己意見和訴求的同時,也要遵守“七條底線”,文明上網,爭做文明網民。
  七條底線是根本,不能突破;是方圓,不能逾越。我們廣大網民積極宣傳落實“七條底線”,爭做文明網民,凈化網絡空間,還網絡一片“藍天”。
  內容:
  1.法律法規底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任何時候,無論是網上網下,都將始終做到違法必究;
  2.社會主義制度底線,為我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了有力地制度保障,我們要積極擁護社會主義及社會主義制度;
  3.國家利益底線,作為國家公民,時刻維護我們偉大祖國的利益,這也是憲法賦予我們每位公民的光榮義務;
  4.公民合法權益底線,我們在網絡反腐的同時,切忌不能以“艷照”等不健康、不正當甚至違法手段對別人進行,否則不僅觸犯法律,也侵犯了無辜者的合法權益;
  5.社會公共秩序底線,網絡世界必須也要遵循一定的秩序規則,唯有如此大家才能營造一個良好健康的網絡環境;
  6.道德風尚底線,崇尚美德在我國延續幾千年的優秀傳統,網絡空間里也要講道德,不做有違道德之事;
  7.信息真實性底線,要求我們在上網時一定要實事求是,而不能以訛傳訛、散髮謠傳,積極宣傳政府部門發佈的真實信息。
  4.陳永洲案:媒體高調背書的背後
  記者因職務犯罪被抓的事情並不新鮮,之所以陳永洲案可以列入2013中國傳媒十大事件之一,有三個理由:
  其一,在陳永洲遭遇跨省抓捕後,陳所在單位連續兩次在報紙頭版發表聲明,高調質疑長沙警方抓人的合法性,迅速引起社會乃至國際媒體的廣泛關註。一家媒體如此態度鮮明地利用公共資源為記者背書,這在新中國成立以來的傳媒行業實屬罕見;
  其二,在《新快報》高調發表聲明之後,一些知名媒體及媒體人,在事態沒有明瞭之前,忽視對事件的客觀求證,草率迎合《新快報》的聲明,貌似傳媒江湖仗義的俠氣,實則反映出傳媒行業在商業化、市場化發展過程中的整體浮燥。從這個角度上看,陳永洲案給轉型中的國內媒體敲響了一記警鐘;
  其三,相比以往被抓的所謂“記者”,陳永洲的記者身份顯得更加正統,根據長沙警方披露的案情及陳自己在媒體上展示給公眾的供述,陳永洲的確受公關公司的托請,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發表了針對中聯重科的不實報道。錶面上看似乎只是陳永洲的事,但一篇不實報道從採寫到審稿,經過三審三校的流程仍能大篇幅見報,遠遠超過了陳永洲的能力與權限。從這個意義上說,陳永洲案只是掀開了冰山一角,也隱隱約約地展示了一些利益集團與新聞記者之間的利益糾葛,而陳永洲絕對不是個例。
  近些年來,隨著媒體商業化的加劇,“允中守直的媒體風骨,時常被無孔不入的名韁利鎖綁架。尚不健全的法治精神、市場精神,各種失範、失序、失德的現象,前所未有地考驗著新聞人的良知與操守。”“一些媒體從業者以輿論監督之名,行要挾逐利之實,把媒體平臺當成謀取個人和小團體利益的私器。一些利益集團,千方百計阻撓新聞輿論監督,以各種收買籠絡、威逼恐嚇甚至是挖設陷阱的手段,試圖‘擺平’一些意志薄弱的媒體或記者。一些企業在惡性市場競爭中,變相供養記者,污染媒體環境,推促一些傳媒機構走向墮落……”,這就是陳永洲案昭示的社會現實。陳永洲案再次提醒我們,新聞人的職業操守必須警鐘長鳴,媒體公信力的建設任重而道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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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陳永洲案事件經過
  5月27日 《新快報》刊發了《中聯重科再遭舉報財務造假記者暗訪證實華中大區涉嫌虛假銷售》一文,報道了中聯重科去年在華中大區涉嫌銷售造假事件。
  7月10日、11日 中聯重科董事長助理高輝在微博上將陳永洲的記者證及身份信息公開,稱相關報道為虛假報道。
  8月7日 針對新快報社、陳永洲本人以涉嫌侵犯名譽權對中聯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及高輝提起訴訟,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立案。
  9月16日 長沙市公安局直屬分局以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對陳永洲予以立案。
  10月15日 長沙市公安局直屬分局發出網上追逃。期間,陳永洲一直蒙在鼓裡,並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10月17日上午 在報社正常工作的陳永洲接到警方電話,稱要向他瞭解關於此前陳宅失竊事。
  10月18日上午 陳永洲與妻子共同來到約見地點,結果被長沙警方帶走。
  10月21日上午 陳永洲妻子委托的律師在長沙市第一看守所會見了陳永洲,瞭解相關案情。
  10月23日 新快報針對記者陳永洲被跨省刑拘發表聲明。
  10月26日 陳永洲因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已被長沙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10月27日 《新快報》頭版就陳永洲收錢發表失實報道發聲明致歉。
  11月1日,羊城晚報報業集團宣佈決定,免去《新快報》社長、總編輯李宜航和副總編輯馬東瑾職務,由《羊城晚報》社社委孫璇擔任《新快報》社新社長兼總編輯。此前一天,廣東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建議,立即調整新快報社領導班子。
  二、近年來遭刑拘的記者
  2008年1月8日, 《法人》記者朱文娜報道“因涉嫌誹謗罪”遭拘傳,朱文娜為警方拘傳記者第一人。
  2013年7月23日,《經濟觀察報》記者仇子明涉“損害商業信譽罪”遭通緝。
  2013年8月11日,《財新網》記者陳寶成涉非法拘禁罪被山東警方逮捕。
  2013年9月30日,《新快報》記者劉虎涉誹謗罪被批捕,曾實名舉報馬正其。
  5.《爸爸去哪兒》火爆熒屏:沒有最好,只有更好!
  源自韓國,扎根鄉土,2013年,湖南衛視推出的名人代際溝通野外綜藝紀實節目《爸爸去哪兒》火了。2013年10月11日首期CSM46城收視率即獲得1.423,第二期火速漲到2.588,第三期則攀升至3.01,隨之而來的是翻了一倍的廣告,以及微博、微信朋友圈中的話題刷屏。不少觀眾在看過節目之後產生了生個孩子的衝動,哪怕他(她)們還是單身。
  《爸爸去哪兒》也給電視行業帶來了巨大衝擊波。從各大電視臺發佈的2014年度新節目編排表來看,最起碼有不下20檔節目與親子有關。青海衛視的《老爸老媽看我的》、陝西衛視的《好爸爸壞爸爸》、浙江衛視的《我不是明星》、《星星知我心》,還有《我猜我寶貝》、《辣媽學院》、《爸爸請回答》、《寶貝看你的》……讓你“親子”沒個夠。不僅如此,《爸爸去哪兒》節目中明星孩子的衣著裝備也成了模仿對象,“爸爸去哪兒”成了購物網站的熱搜詞。而節目的每一個外景地,即便是北京門頭溝齋堂鎮靈水村這個此前無人知曉的小山村也幾乎一夜間聲名遠播,成為一些市民“周末游”的最新熱門去處。
  這幾年,幾乎每年都有一檔綜藝節目吸引社會眼球成為最受人熱議的話題,從江蘇衛視的《非誠勿擾》到東方衛視的《中國達人秀》,從浙江衛視的《中國好聲音》再到湖南衛視的這檔《爸爸去哪兒》,各大衛視在節目形式與內容上的火拼客觀上給受眾帶來一個又一個的視覺盛宴。然而與此前的綜藝節目相比,《爸爸去哪兒》的火爆的確有些與眾不同。
  當野外綜藝的形式與明星親子生存體驗的內容相結合,一下子將觀眾的視線從燈光刺眼的演播大廳拉到了風景無限的現實生活,進而“終於有了擺脫不是舉手就是轉椅類節目的機會了”。一檔親子節目引起全社會討論,當然也折射出了一部分社會現象。當明星在演戲、唱歌時,離老百姓的距離自然會遠,而當大明星同樣深入田間地頭,同樣會被熊孩子氣得束手無策,同樣因為不會給孩子沖奶粉而焦頭爛額時,他們在觀眾心裡的形象才親近、立體起來。
  總之,《爸爸去哪兒》節目的火爆,再次提醒傳媒人一個真理,在媒體內容與形式的創新上,沒有最好,只有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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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爸爸去哪兒》簡介
  湖南衛視2013年第四季度全新推出大型明星親子旅行生存體驗真人秀,中國首檔大型明星親子生存體驗真人秀。該節目版權和模式購自韓國MBC電視臺的《爸爸!我們去哪兒?》。節目於8月開始錄製,並於2013年10月11日接檔選秀節目《快樂男聲》。這是湖南衛視繼《變形計》之後又一檔真人秀親子互動節目,並由《變形計》製作人謝滌葵和《我是歌手》製作人洪濤聯合操刀打造。
  二、野外綜藝
  野外綜藝是什麼?
  簡單來說,野外綜藝就是將我們傳統的談話式,游戲式的綜藝節目搬離攝影棚,走出電視臺,在一個野外的地方進行拍攝。在“爸爸我們去哪”當中去的農村,就是經典的野外綜藝形式,在國外收視火爆。
  韓國有的野外綜節目連續22周突破30%的收視大關,韓國綜藝節目歷史上第一個突破40%平均收視率,曾經獲得韓國綜藝節目歷史上最高51.3%的收視率,主導著韓國禮拜日晚上最黃金時段,KBS,MBC,SBS的節目,也幾乎都清一色離不開最真實,24小時拍攝的野外綜藝節目。
  三、《爸爸去哪兒》火爆背後的關鍵詞:
  1、24小時全天候無死角拍攝(郭濤換褲子的時候還得遮住鏡頭),所以可以確定的一點就是,你所看到的內容,幾乎不存在多少“作假”的可能。
  2、1000小時素材精剪成90分鐘
  3、萌甜憨淘酷每個寶貝都有腳本
  4、團隊默契磨合了近15年
  《爸爸去哪兒》的主創團隊,正是由湖南衛視《變形記》的謝滌葵團隊打造,《我是歌手》的製作人洪濤擔任監製。
  6. 4G牌照發放:從省道開上了高速
  麥克盧漢說:媒介即信息。意指每一種媒介的產生都將會對人類社會產生深遠的影響。4G牌照的發放將再次驗證這位傳播學大師的觀點。
  沒有最快,只有更快。4G相比3G,最核心的優勢當然指傳輸下載的速度。“打個比方,原來一部1G的電影,下載完需要近1個小時,現在僅需2-5分鐘;原來3G網絡玩網絡游戲常常會卡,4G速率下,玩所有游戲都非常流暢。”通過高速4G網絡,用戶可以隨時隨地感受在線超清視頻帶來的震撼;可以多人同時高速暢游互動網游或分享超清視頻;還可以即攝即傳,把歡聚場面同步、高速分享……據瞭解,4G網絡最快速率能達到100Mb/S,是目前3G網絡速率的10倍以上。通過高速的4G網絡,手機等移動終端的上網速率將徹底突破瓶頸,甚至超過光纖寬帶。由於4G的網絡結構更加簡單,對用戶的響應也更加迅速,因而手機等移動終端是“永遠在線”,移動終端接入時,網頁即點即現。那些在3G時代因為帶寬、流量而被限制的應用,比如物聯網、車載、雲存儲等雲計算服務智能家居等,在4G時代也將迎來二次進化機會,逐漸進入普通人的生活,移動支付有望普及,也意味著一個全新的時代開啟。而這些,也必然帶來中國傳媒行業新一輪的洗牌與深度結構調整。
  在傳媒領域直接受益的當然是網絡視聽媒體。過去制約移動視頻發展的兩大瓶頸是網速和資費。4G時代這些問題將迎刃而解,手機在線觀看高清視頻將成為一種常態和入門級功能,移動視頻有望規模化。最新數據顯示,到目前為止,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共發放了608個信息網絡傳播信息節目許可證,批准了26家網絡廣播電視服務台、11家互聯網電視內容服務機構,並批准6家3G手機電視集成機構等,用戶規模總體收入都保持了持續增長的勢頭。而4G的開通將使網絡視聽媒體插上新的翅膀。而對於那些在理念與行為上一直游離在時代邊緣的傳統媒體而言,4G則可能使他們僅有的受眾流失得更快,經營狀況也會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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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工信部向三大運營商發放4G牌照
  工信部12月4日正式向中國移動、中國電信、中國聯通發放了“LTE/第四代數字移動蜂窩通信業務(TD-LTE)”經營許可,即4G牌照。
  工信部稱,目前來看,未來2G、3G網絡不會被直接淘汰,將和4G網絡將長期共存,共同發展,繼續為用戶提供通信服務。4G網絡可以與2G和3G網絡一起協同組網工作,這樣可以有效避免重覆投資。工信部將進一步推動三家運營企業開展共建共享的相關工作,鼓勵和引導相關企業通過租建結合的方式組建4G網絡,避免重覆建設和資源浪費。
  二、4G通訊技術的優缺點
  4G是集3G與WLAN於一體,並能夠傳輸高質量視頻圖像,它的圖像傳輸質量與高清晰度電視不相上下。4G系統能夠以100Mbps的速度下載,比目前的撥號上網快2000倍,上傳的速度也能達到20Mbps,並能夠滿足幾乎所有用戶對於無線服務的要求。此外,4G可以在DSL和有線電視調製解調器沒有覆蓋的地方部署,然後再擴展到整個地區。很明顯,4G有著不可比擬的優越性。
  4G通信技術的主要優勢
  1、通信速度更快
  第四代移動通信系統可以達到10Mbps至20Mbps,甚至最高可以達到每秒高達100Mbps速度傳輸無線信息,這種速度將相當於目前手機的傳輸速度的1萬倍左右。
  2、網絡頻譜更寬
  據研究4G通信的AT&T的執行官們說,估計每個4G信道將占有100MHz的頻譜,相當於W-CDMA 3G網路的20倍。
  3、通信靈活
  未來的4G通信將使我們不僅可以隨時隨地通信,更可以雙向下載傳遞資料、圖畫、影像,當然更可以和從未謀面的陌生人網上聯線對打游戲。也許你將有被網上定位系統永遠鎖定無處遁形的苦惱,但是與它據此提供的地圖帶來的便利和安全相比,這簡直可以忽略不計。
  4、智能性能更高
  4G手機可以實現許多難以想象的功能。例如4G手機將能根據環境、時間以及其他設定的因素來適時地提醒手機的主人此時該做什麼事,或者不該做什麼事,4G手機可以將電影院票房資料,直接下載到PDA之上,這些資料能夠把目前的售票情況、座位情況顯示得清清楚楚,大家可以根據這些信息來進行在線購買自己滿意的電影票;4G手機可以被看作是一臺手提電視,用來看體育比賽之類的各種現場直播。
  5、兼容性能更平滑
  從這個角度來看,未來的第四代移動通信系統應當具備全球漫游,接口開放,能跟多種網絡互聯,終端多樣化以及能從第二代平穩過渡等特點。
  6、提供各種增值服務
  第四代移動通信系統不會在未來僅僅只採用OFDM一種技術,CDMA技術將會在第四代移動通信系統中,與OFDM技術相互配合以便發揮出更大的作用,甚至未來的第四代移動通信系統也會有新的整合技術如OFDM/CDMA產生。因此未來以OFDM為核心技術的第四代移動通信系統,也將會結合兩項技術的優點,一部份將是以CDMA的延伸技術。
  7、實現更高質量的多媒體通信
  第四代移動通信不僅僅是為了因應用戶數的增加,更重要的是,必須要因應多媒體的傳輸需求,當然還包括通信品質的要求。總結來說,首先必須可以容納市場龐大的用戶數、改善現有通信品質不良,以及達到高速數據傳輸的要求。
  8、頻率使用效率更高
  第四代移動通信主要是運用路由技術(Routing)為主的網絡架構。由於利用了幾項不同的技術,所以無線頻率的使用比第二代和第三代系統有效得多。按照最樂觀的情況估計,這種有效性可以讓更多的人使用與以前相同數量的無線頻譜做更多的事情,而且做這些事情的時候速度相當快。研究人員說,下載速率有可能達到5Mbps到10Mbps。
  9、通信費用更加便宜
  據研究人員宣稱,4G通信的無線即時連接等某些服務費用將比3G通信更加便宜。
  4G通信技術存在的缺陷
  1、標準難以統一
  開發第四代移動通信系統必須首先解決通信制式等需要全球統一的標準化問題,而世界各大通信廠商將會對此一直在爭論不休。
  2、技術難以實現
  儘管未來的4G通信能夠給人帶來美好的明天,但是別指望立刻就能用上這種技術,大約還需要5年左右的時間這項技術才能發佈。據研究這項技術的開發人員而言,要實現4G通信的下載速度還面臨著一系列技術問題,不過,行業專家們表示,他們相信這一問題可以得到解決,但需要一定的時間。
  3、容量受到限制
  據有關行家分析,4G手機將很難達到其理論速度。如果速度上不去,4G手機就要大打折扣。
  4、市場難以消化
  有專家預測在10年以後,第三代移動通信的多媒體服務將進入第三個發展階段,此時覆蓋全球的3G網絡已經基本建成,全球25%以上人口使用第三代移動通信系統,第三代技術仍然在緩慢地進入市場,到那時整個行業正在消化吸收第三代技術,對於第四代移動通信系統的接受還需要一個逐步過渡的過程。另外,在過渡過程中,如果4G通信因為系統或終端的短缺而導致延遲的話,那麼號稱5G的技術隨時都有可能威脅到4G的贏利計劃,此時4G漫長的投資回收和贏利計劃將變得異常的脆弱。
  5、設施難以更新
  在部署4G通信網絡系統之前,覆蓋全球的大部分無線基礎設施都是基於第三代移動通信系統建立的,如果要向第四代通信技術轉移的話,那麼全球的許多無線基礎設施都需要經歷著大量的變化和更新,這種變化和更新勢必減緩4G通信技術全面進入市場、占領市場的速度。
  7. 360訴騰訊壟斷案開審: 國內首例互聯網反壟斷案
  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奇虎360上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一案。這是當之無愧的中國互聯網反壟斷第一案,對國內互聯網反壟斷的判決具有標誌性意義。
  此輪上訴360方面請求法院判令騰訊停止涉案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騰訊的二選一行為,導致大量的用戶被迫卸載360的軟件,造成360在產品、品牌形象等各方面的損失巨大,要求騰訊賠償其經濟損失1.5億元,並公開賠禮道歉。
  據我國《反壟斷法》規定,經營者在相關市場上份額超過50%的,可以推定其具有市場支配地位。據權威機構調查數據顯示,2009年-2011年騰訊在中國大陸即時通訊產品市場上的市場份額一直在90%左右。360方面認為,騰訊長期以來濫用其市場支配地位,使用模仿、捆綁、交叉補貼等方式,採取違背用戶知情權、選擇權的手段對自己的產品進行推廣。但作為官司的另一方,騰訊顯示並不同意360的觀點。馬化騰認為,“壟斷”是一個令人煩惱的罪名。他直言“所謂的壟斷”之後“新的公司可以照樣崛起”。雙方的各執一詞終將通過此輪開審見分曉。
  然而更多的人卻將眼光投向官司背後的中國互聯網行業現狀。有專家認為:“國內互聯網在早期發展中自然形成的壟斷是顯而易見的,需要政府和市場雙向規制。壟斷雖然不違法,但不能利用壟斷地位來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產業法和競爭法都對互聯網健康發展發揮著健康作用。這個理念應該是政府主導加市場競爭。”亦有專家舉出美國互聯網發展過程中的例子:美國當年微軟與網景公司之間的慘烈競爭,讓網景公司成為壟斷的犧牲者;但由此推動了美國反壟斷調查機制建立。此後電信巨頭AT&T由於反壟斷而拆分,才孕育出谷歌等新一代企業,而如今谷歌成長後也要接受反壟斷調查。互聯網實驗室總裁高紅冰認為,反壟斷機制是一種良性的輪迴。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360訴騰訊壟斷案,無論其結果如何,都將對中國互聯網行業下一步的發展影響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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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奇虎公司2011年5月-2013年11月之間的勝訴案件列表
  1、2013年11月,奇虎起訴李鐵軍名譽權案,終審判決李鐵軍敗訴,賠償奇虎公司2.3萬元;
  2、2013年11月,百度訴奇虎安全衛士清理cookie不正當競爭案,百度在開庭前撤回全部訴訟請求。
  3、2013年11月,百度訴湖北衛視、周鴻禕名譽權案,百度在開庭前撤回全部訴訟請求;
  4、2013年9月,百度起訴奇虎抄襲百度站長平臺著作權案,法院一審判決駁回百度全部訴訟請求,360勝訴;
  5、2013年7月,邵傑訴奇虎隱私權糾紛案,一審判決駁回邵傑全部訴訟請求,360勝訴;
  6、2013年4月,奇虎起訴李鐵軍名譽權案,一審認定李鐵軍侵犯奇虎公司名譽權,賠償經濟損失2.3萬元;
  7、2013年3月,奇虎訴金山安全衛士、貝殼網際不正當競爭案得到終審判決,維持原判,金山敗訴;
  8、2013年3月,傅盛訴李釗、奇虎名譽權案,傅盛撤回全部訴訟請求;
  9、2013年3月,傅盛訴石曉虹、奇虎名譽權案,傅盛撤回全部訴訟請求;
  10、2012年12月,金山起訴周鴻禕名譽權案,被判決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駁回金山的全部訴訟請求;
  11、2012年12月,盛世驕陽訴奇虎著作權案得到終審判決,維持原判,360勝訴;
  11、2012年11月,奇虎訴金山安全、貝殼網際不正當競爭案,一審判決金山賠償30萬元;
  12、2012年10月,盛世驕陽訴奇虎著作權案,一審判決駁回盛世驕陽全部訴訟請求,奇虎公司勝訴;
  13、2012年9月,金山CEO傅盛詆毀奇虎公司,被判賠3萬元;
  14、2011年11月,瑞星因發佈不實報道,不正當競爭案得到終審判決,維持原判,瑞星賠償奇虎20萬元
  15、2011年5月,瑞星因發佈不實報道,被認定對奇虎公司構成不正當競爭,判決賠償20萬元。
  奇虎公司和解案件列表
  1、2013年3月,金山CEO傅盛詆毀奇虎公司,二審中雙方達成和解;
  2、2013年2月,奇虎起訴江蘇商報名譽權案,因對方同意致歉,雙方達成和解。
  3、2012年9月,奇虎起訴返利網,因對方同意致歉並承擔了合理開支,雙方達成和解;
  4、2011年7月,奇智起訴百度合同糾紛一案,雙方達成和解。
  8.國產電影“大逆轉”:終於可以揚眉吐氣了
  據有關報道,截至2013年12月8日,國產影片的市場份額達到55.52%,總票房近百億元,全國觀影人次達5.66億,其中國產影片觀影人次占比57.57%,均達到電影產業化改革以來同期最高。早在2013年第一季度,14部過億的影片中,就有8部是國產片,國產電影占市場份額的60%左右,相對去年同期只占到40%的成績而言,成功實現“大逆轉”。面對好萊塢大片的巨大挑戰,多年來處於弱勢的國產影片,終於在本土市場贏得了主體地位。無論是中國電影人還是中國的影迷,終於可以為國產電影的出色表現揚眉吐氣一把。
  中國經濟網的統計數據顯示,2013年,周星馳電影《西游降魔篇》以12億的票房登頂國產電影票房之最,《天機-富春山居圖》、《致青春》、《狄仁傑2》、《中國合伙人》等12部電影破2億,《101次求婚》等電影過1億,另有多部電影票房突破千萬大關。影片類型以愛情、喜劇、動作等類型為主打,《我愛灰太狼2》、《賽爾號3》等動畫電影也表現出彩。過去國人翹盼西方大片的時代一去不復返。
  值得關註的是,國產電影火爆的背後,是中國電影市場格局在2013年所發生的巨大變化。對世界電影產業來說,2013年堪稱中國年。這一年中國電影市場在世界電影產業的權重發生了變化――中國電影票房位居世界第二。而世界第二帶來不僅是名次,還引來歐美電影巨頭,都在以技術、合拍、合作等各種方式進入市場,他們在分食中國電影市場大蛋糕的同時,客觀上促進了國產電影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民營影視公司表現活躍,新入市場的光線傳媒、樂視影業等新媒體,銳角鋒利,發展迅速……也紛紛推高了國產電視的製作水準。
  當然,2013年國產電影取得豐收,並不意味著國產電影從此可以高枕無憂,揚眉吐氣也並不代表沒有問題。隨著中國電影體系中“大片獨尊”時代的終結,也預示著國產電影正在進入一個更為理性、更為多元的時代,國產電影依然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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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電影中的“第一”
  中國第一部電影是戲曲片京劇《定軍山》,內有《請纓》、《舞刀》等片斷,1905年(清光緒三十一年),由北京豐泰照相館攝製。無聲片,長約半小時。 中國第一部故事片是《難夫難妻》,1913年在上海拍攝,無聲片,鄭正秋編劇,鄭正秋和張石川聯合導演。
  中國第一部有聲電影是《歌女紅牡丹》,明星影片公司1931年攝製。
  中國第一部獲得國際大獎的影片是20世紀30年代由蔡楚生導演的《漁光曲》,它在1935年莫斯科國際電影節上獲“榮譽獎”。
  中國第一部彩色電影是1948年拍攝於上海的戲曲片《生死恨》,由華藝影片公司出品。費穆導演,主演梅蘭芳,著名攝影師黃紹芬為攝影指導,李生偉任攝影師。
  新中國成立後第一部故事片是《橋》,編劇於敏,導演王濱,東北電影製片廠1949年攝製。
  中國第一部彩色故事片是1956年拍的《祝福》(魯迅著,夏衍改編,桑弧導演),北京電影製片廠攝製。
  中國第一部彩色寬銀幕故事片是1959年拍的《老兵新傳》,編劇李準,導演沈浮,上海海燕電影製片廠攝製。
  中國第一部彩色立體寬銀幕故事片是1962年拍的《魔術師的奇遇》,編劇:王煉、陳恭敏、桑弧,導演桑弧,上海天馬電影製片廠攝製。
  中國第一部彩色舞臺紀錄片是1953年拍的《梁山伯與祝英台》,編劇:徐進、桑弧,導演桑弧、黃沙,上海電影製片廠攝製。
  中國第一部遮幅式寬銀幕故事片是1977年拍的《青春》,李雲官、王煉,編劇,謝晉導演。
  新中國成立後的第一部譯製片是《團的兒子》,原譯名《小英雄》,楊範、陳涓翻譯,周彥譯制導演,上海電影製片廠1950年譯制。
  中國與外國合拍的第一部彩色故事片是1958年由北京電影製片廠與法國加朗斯公司合攝的《風箏》,導演王家乙、羅歇·比果。
  中國第一部獲得德國柏林國際電影節最高獎項“金熊獎”的電影是《紅高粱》,導演張藝謀。
  中國第一部獲得意大利威尼斯國際電影節最高獎項“金獅獎”的電影是《悲情城市》,導演侯孝賢。
  中國第一部獲得法國戛納國際電影節最高獎項“金棕櫚獎”的電影是《霸王別姬》,導演陳凱歌。
  中國第一次提名奧斯卡最佳外語片的電影是《菊豆》,導演張藝謀。
  中國第一次獲得奧斯卡最佳外語片的電影是《卧虎藏龍》,導演李安。
  9.微信支付:再燃移動電商大戰烽火
  2013年11月22日,小米與微信合作在微信上預售小米手機3。微信用戶可專享“微信價”。截止27日預約期間,成功預約人數達193.8萬。28日開售當天,短短9分55秒,15萬台小米手機3即被搶購一空。
  自2013年8月5日開通快捷支付功能以來,微信支付與電商已經實現多種消費場景。利用騰訊龐大的用戶資源,短短時間內,微信已經牢牢抓住了4億多用戶的心,並且正嘗試將提供給用戶的價值從最初的通信和社交,拓展到游戲、購物及與生活有關的一切,微信支付的開通是其中最重要的標誌。目前,數量龐大的商家正蜂擁到微信上——他們過去將主要精力放在阿裡巴巴,因為那裡提供了他們需要的全部,包括用戶、交易支持、甚至構建自己的運營流程等,而現在他們似乎正將越來越多的精力轉向微信。“因為微信有他們非常看重的用戶,而且相比PC時代,現在用戶處於無時無刻不在線的狀態,也提供了更多的推廣和交易機會。”
  於是過去穩坐網上支付頭把交椅的阿裡巴巴急了。據說已經“退休”的馬雲,就再次赤膊上陣,帶領阿裡幾萬員工攜類微信應用“來往”向騰訊宣戰,火藥味之濃過去幾年鮮見,直接揚言要“殺到企鵝家去,該砸的就狠狠的砸該摔的就狠狠的摔”。
  馬雲的急不無道理。一旦微信支付伴隨著微信4億用戶成為每日交易不可或缺的部分,那將意味著支撐阿裡巴巴大廈的支付功能也將從私有轉向社會化。微信支付則可望複製支付寶式的崛起:雖然在PC互聯網上用戶已經習慣了支付寶,但現在用戶正在努力探索移動互聯網的使用,就像2004年支付寶誕生時用戶仍然在探索網絡購物一樣。微信正在或者已經在改變移動支付領域的游戲規則。這種新的變化規則的核心,就是支付和物流這兩大交易支持體系的社會化,以及基於移動互聯網的用戶行為模式的重建。
  移動支付烽煙再起,直接受益的還是廣大購物者。對大多數購物用戶而言,雖然他們在乎的價值核心是商品本身,但毫無疑問的是,支付的方便程度也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交易速度與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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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微信支付
  微信支付是由騰訊公司知名移動社交通訊軟件微信及第三方支付平臺財付通聯合推出的移動支付創新產品,旨在為廣大微信用戶及商戶提供更優質的支付服務,微信支付的支付和安全系統由騰訊財付通提供支持。財付通是持有互聯網支付牌照並具備完備的安全體系的第三方支付平臺。
  用戶只需在微信中關聯一張銀行卡,並完成身份認證,即可將裝有微信app的智能手機變成一個全能錢包,之後即可購買合作商戶的商品及服務,用戶在支付時只需在自己的智能手機上輸入密碼,無需任何刷卡步驟即可完成支付,整個過程簡便流暢。
  10.農夫山泉與京華時報之爭:一場沒有贏家的戰鬥
  2013年,農夫山泉與京華時報之間的持久論戰成為傳媒行業乃至整個社會的一個標誌性事件。《時代周報》以“不專業時代的不專業戰爭”為事件定了調。很顯然,這是一場沒有贏家的戰鬥。
  雖然持續近一個月的論戰跌宕起伏,雙方各執一詞,火藥味十足。但事後冷靜分析發現,無論是京華時報看似“義正辭嚴”的連續報道,還是農夫山泉“破釜沉舟”的冒險公關,均有許多值得推敲之處。
  從最初基本符合新聞規範的監督報道,到自身卷入與企業面對面的“口水仗”,本應置身事外的《京華時報》顯然並未“按常理出牌”。媒體在輿論監督過程中一旦不能保持新聞操作的客觀中立,必然會損害自身在社會的公信力。事後的一組調查數據可以看出這場爭論對《京華時報》品牌公信力的影響,在騰訊新聞調查中心官方微博“@民調中心”發起的投票中,有43.86%的網民支持農夫山泉,而僅有12.8%的網友支持《京華時報》。
  而作為農夫山泉這樣的企業而言,如何加強輿情監測與研判能力,真誠、主動、及時、全方位的回應媒體報道與公眾質疑,善於通過各種渠道與媒體積極溝通,同樣是新時代背景下必須補上的重要一課。
  輿論監督是媒體應有的職能,媒企關係在現代社會中是最重要的社會關係。但2013年的這場爭論再次提醒新聞媒體,輿論監督既要以公共利益為核心,不斷追尋事件的真相,又要對新聞事實遵循專業要求,利益關聯時遵循迴避原則,永遠做獨立的“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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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夫山泉“激戰媒體”事件輿情掃描
  時間:2013-06-24 作者:單學剛 來源:青年記者
  從3月初曝光的“質量門”,到後來不斷深入的飲用水標準之爭,再到農夫山泉與以21世紀網和京華時報為代表的媒體高調論戰,事件一波三折,雖然已經基本落幕,但留給我們的思考卻使人不能釋懷。特別是在回應媒體報道方面,有很多值得總結的經驗和教訓。
  媒體發難,屢爆負面
  3月是輿論最關註產品質量的時期,也是網絡投訴和爆料最為集中的時段。3月8日,一名消費者向21世紀網投訴農夫山泉水質問題。3月14日晚,21世紀網刊發題為《農夫山泉有點懸:水中現黑色不明物 5年來屢被投訴》的文章,報道稱有消費者購買的多瓶未開封農夫山泉380ml飲用天然水中出現黑色不明物,隨即引發各媒體轉載,轉載量逾百條,這也成為農夫山泉近兩個月內各種負面報道的導火索。3月15日晚,農夫山泉在其官方微博發佈關於農夫山泉瓶裝水含細小沉澱物的說明公告,然而,3月18日,21世紀網再度刊發題為“農夫山泉回應公告撒謊 黑色不明物依舊是謎”的報道,質疑農夫山泉的官方聲明。
  幾天后,3月25日,21世紀網又刊發題為《農夫山泉丹江口水源地上演“垃圾圍城” 水質堪憂》的報道,農夫山泉的水源地之一——丹江口水庫的環境污染現狀被曝光。在經歷了“地下水污染”和“黃浦江死豬”等危機之後,輿論對飲用水安全的關註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據輿情分析,這一階段,農夫山泉陷入了媒體和網民的口誅筆伐中,有近四成網友表示不敢再飲用農夫山泉,其廣告語“農夫山泉有點甜”被諷為“農夫山泉有點臟”。
  4月8日,事件開始發生更大轉變,21世紀網稱農夫山泉現執行的產品標準為浙江省地方標準,相比舊的浙江標準以及廣東省標準,放寬了對部分有害物質的含量要求,並允許黴菌和酵母菌存在。4月10日,京華時報在財經版報道此事,併在評論版頭條以《引用水標準不是橡皮筋》為題發表了評論文章,後來又以《協會確認農夫山泉標準不及自來水》為標題報道,由此,農夫山泉“質量門”發酵為更為嚴重的“標準門”,京華時報成為農夫山泉新的“對手”。
  據人民網輿情監測室統計,從4月10日起,京華時報在隨後的近一個月時間內,幾乎不間斷地進行農夫山泉負面新聞的報道,動用總版面愈60版,頭條導讀就有12天是農夫山泉的話題,除了4月20日雅安地震發生後的幾日外,農夫山泉報道幾乎連續被放在京華時報最顯眼的位置,直到5月7日,在對農夫山泉董事長召開新聞發佈會一事做了6個版的專題報道之後,才算告一段落,其報道力度之大,可謂前所未有。
  高調回應,針鋒相對
  面對“來者不善”的媒體報道,最初,農夫山泉方面保持了一個相對平穩的應對態勢,卻給人以不夠積極的印象,同時,在這個時期,他們對修複和改善媒體關係沒有給以足夠的重視,錯失了良機,也使得事件後來的發展越來越超出想象。據統計,一度有超過91%的被調查者對農夫山泉的品質表示“不放心”,危機深重程度可見一斑。
  當“質量門”發酵為“標準門”後,農夫山泉應對危機的調門明顯提高。4月11日上午,農夫山泉在其官方微博上連續發出兩則聲明,直言所有天然水的產品品質始終高於國家任何飲用水標準,並稱21世紀網針對其的一系列報道均為華潤怡寶蓄意策劃。利用媒體和網絡公關搞同業競爭的現象並不罕見,然而“競爭對手抹黑”已經成為近乎和“臨時工所為”一樣的萬能替罪羊,沒有十足的證據,一般不會被消費者接受。在這份聲明中,農夫山泉點出華潤怡寶,迅速被對方和媒體共同否認,而自身又無法拋出有力的證據證明,也就顯得更加被動。
  4月12日,農夫山泉在其官方微博上發佈關於質量與標準的聲明,回應京華時報的報道,從此開始高調地與京華時報正面交鋒,甚至在北京青年報、北京晚報等媒體上發表整版聲明,直接與京華時報“叫板”,言辭也從最初的只談標準,開始變得激烈起來。4月14日,農夫山泉連發4處水源地的檢測報告,回應京華時報,稱其產品檢測結果優於國標2~11倍。4月15日,農夫山泉指責京華時報“不僅無知,而且強詞奪理,使消費者迷失方向”。4月16日,農夫山泉質疑京華時報的新聞道德良知。4月18日,農夫山泉在其網站發表《〈京華時報〉&農夫山泉 到底誰在撒謊?》一文。此時,對立雙方已經拋開了讀者和消費者,變成為爭辯而爭辯的“自說自話”。
  老總出面,破釜沉舟
  經過雅安地震後的短暫“休兵”,五一小長假結束後,雙方戰事再起。5月2日後的幾天,針對京華時報每天大規模、多版面的攻勢,農夫山泉的反應並不活躍。直到5月6日,對立達到“巔峰”,農夫山泉召開新聞發佈會,董事長鐘睒睒強硬回應媒體質疑,帶著怒氣發表了顯得悲壯的感言,與京華時報記者激烈舌戰。發佈會上,鐘睒睒堅稱農夫山泉是目前國內執行最高飲用水標準的企業之一,並質疑京華時報以創紀錄的版面攻擊一個企業的行為,要求賠償損失6000萬元。同時他還強調,“農夫山泉的尊嚴比金錢更重要”,將關閉北京水廠。京華時報的系列報道,被他稱為“輿論暴力”、“開闢了一家媒體批評一個企業的新聞紀錄”。據報道,鐘睒睒曾有過多年的媒體工作經驗,他的這一“冒險式公關”,帶有某種“破釜沉舟”的味道。
  不可否認,這場賺足公眾眼球的發佈會還是起到了很大的作用。鐘睒睒高調“輓回尊嚴”的做法使輿論風向發生了改變,公眾關註點逐漸由產品質量轉移到媒企關係,並質疑媒體監督失範,製造輿論暴力,企業的悲壯博得了廣泛的同情。在騰訊新聞調查中心官方微博“@民調中心”發起的投票中,有43.86%的網民支持農夫山泉,僅有12.8%的網民支持京華時報。
  新聞發佈會後,網絡媒體發起的新一期網民調查顯示,輿論發生逆轉,相信農夫山泉品質的網友超過了54%。越來越多的媒體也不再像半個月前那樣跟風報道“標準門”,而是重新審視這起輿情事件。根據輿情監測分析,5月7日京華時報最後一次大規模報道“標準門”事件後,微博里絕大多數議論“標準門”事件的網友開始傾向同情農夫山泉,並對京華時報的報道態度產生質疑,更有甚者開始懷疑其報道動機。
  5月9日,人民日報要聞版刊發了《農夫山泉抽查合格率100%》的消息後,關於農夫山泉“質量門”、“標準門”的質疑基本消除,網絡輿論完全站在了農夫山泉的一邊,相信農夫山泉品質的網友已達87%。在各大門戶網站轉發該報道頁面的評論里,幾乎每兩頁才有一條仍然質疑農夫山泉的跟帖,而更多的人都表示將繼續選擇購買農夫山泉產品。加之農夫山泉在召開新聞發佈會前後啟動了包括邀請媒體參觀廠區活動在內的危機公關方案,緩解了輿論壓力,事件基本宣告平息。
  (原標題:2013中國十大傳媒事件)
(編輯:SN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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