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家住東營廣饒縣大王鎮居民劉興亮在收到網購的一雙鞋子幾小時後出現了嘔吐、腹痛等癥狀,29日因搶救無效死亡。據山東郵政管理局通報稱,造成上述事件的化學品由湖北某化工廠經當地圓通寄往濰坊某製藥廠,郵寄中外包裝破損,致液體泄漏。事件發生後,該公司沒有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向當地郵政管理部門報告,而是對疑似快件自行進行隔離,並於11月29日10時左右將同車其他快件先後投出。(12月21日《法制晚報》)
  “奪命快遞”這個只有在美國電影大片中才會出現的詞語,竟然在我們身邊出現了,而且是那樣的出其不意。一雙普通的鞋子,竟然沾染了劇毒化學品氟乙酸甲酯,最終要了收件人的命,還造成9人受傷。出現這樣的事故,承運的圓通快遞公司和寄件的化工廠難辭其咎,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嚴厲製裁。
  死者已矣,但“奪命快遞”事件卻值得我們思考:是什麼原因造成了“奪命快遞”的出現呢?如果只是簡單的對涉案企業進行整頓,而不從深層次去尋找原因,從源頭上做好預防措施,那麼,誰又能保證“奪命快遞”事件不會再次重來呢?
  其實,“奪命快遞”事件錶面看來是涉案的化工廠非法寄運有毒化學品,圓通快遞公司在沒有嚴格把關的情況下承運了有毒化學品,在運送過程中造成泄露。但這隻是事件發生的表像,造成“奪命快遞”出現的真正原因是整個快遞行業的經營亂象,如果不從根本上規範整個快遞行業的經營秩序,即使圓通公司不出現“奪命快遞”,還是會有另外一家快遞公司會出現。
  近年來,隨著網絡購物規模呈幾何級數增長,國內物流和快遞行業也得到了快速發展,快遞企業如雨後春筍般發展起來,數量和規模越來越大,據統計,2013年前11個月,國內快遞業務達到了81億件。但是,與快遞行業錶面一片繁榮形成強烈反差的,卻是快遞行業監管無序,企業間惡性競爭、安全隱患頻仍。在激烈的競爭下,快遞行業整體利潤下降,整個行業利潤只有5%左右,一些快遞企業為了承攬業務,什麼寄件都敢運,許多快遞企業幾乎沒有多少安全投入。從國家對快遞行業的監管方面來看,雖然國家明確國家郵政局承擔監管責任,但國家郵政局本身就是一個政企不分的怪胎,不但有下屬的快遞企業和郵送業務,還要承擔郵政行政執法,同時負責管理物流和快遞企業。很多時候,郵政部門對物流和快遞企業的管理,主要是行政審批,還停留在發證查證等方面,至於快遞公司運些什麼貨物,是否有危險品和違禁品,要不要實行安全檢查?郵政部門的監管是很難到位的。這一方面與郵政自身政企不分有關,另一方面也有主觀上懶政的思想。
  要想“奪命快遞”事件不再發生,就有必要從根本上改變當前這種監管模式,儘快改變郵政部門政企不分的現狀,將郵政部門與下屬企業剝離開來,只承擔行業監管責任,不得再從事業務經營活動。同時,要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使快遞行業管理有法可依。最後,要求快遞企業實行嚴格的安檢制度,對安檢條件和設施不符合要求的企業,及時提出整改意見,拒不整改或整改後仍不符合要求的企業,堅決予以取締。
  亡羊補牢,未為晚矣!如果我們能夠認真吸取“奪命快遞”事件的教訓,註重從源頭上、制度上著手,加強對快遞行業的監管,相信,隨著電子商務的進一步發展,快遞行業一定會迎來一個新的春天!
  文/羅光初  (原標題:誰能保證“奪命快遞”不再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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